为贯彻落实省、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印发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上级部门回收事项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金东区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金区委办发〔2022〕3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办草拟了《金东区行政执法事项赋权乡镇(街道)第二批目录动态调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东区金瓯路1036号社会治理中心金华市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收,邮编321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320275988@ qq.com。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8日。 联系人:李晶晶 联系电话:0579-82103679 附件: 关于对《金东区行政执法事项赋权乡镇(街道)第二批目录动态调整的通告》的起草说明.docx 《金东区行政执法事项赋权乡镇(街道)第二批目录动态调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5.7.docx 附件1:孝顺镇(含鞋塘办事处)、傅村镇综合行政执法赋权事项第二批目录.docx 附件2:金东区多湖街道、东孝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赋权事项第二批目录.docx
附件3:金东区岭下镇、江东镇综合行政执法赋权事项第二批目录.docx
附件4:金东区曹宅镇、塘雅镇、澧浦镇综合行政执法赋权事项第二批目录.docx
附件5:金东区源东乡综合行政执法赋权事项第二批目录.docx
金华市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5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