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缙云县2025年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试点 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省市县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全面扛牢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切实抓好2025年粮食生产工作,根据《2025年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畜牧农机方面)第一批任务清单》(浙农专发〔2025〕25号)政策文件规定,我局起草了《缙云县2025年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即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4月2日)将意见建议通过来信来函来电等方式反馈至缙云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应朝纲,联系电话:0578--3010599

联系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大桥北路290号(缙云县农业农村局)


                                      缙云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4日 




缙云县2025年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试点

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省市县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全面扛牢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切实抓好2025年粮食生产工作,根据《2025年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畜牧农机方面)第一批任务清单》(浙农发〔202525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推进全县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应用,补齐水稻机械化栽植环节短板,高质量落实好水稻机插秧作业补贴试点的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水稻单产提升目标,坚持农机农艺相融合,试点创新与全面推广相结合,因地制宜开展水稻机插推广提升工作,引导广大种植户提高机插积极性,培育一批水稻机插作业服务组织,建树一批水稻机插作业应用典型,进一步夯实我县粮食安全基础。  

(一) 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水稻机插作业面积任务,水稻机插率达到38.3%以上(附件1)。

(二) 鼓励农事服务中心开展集中育秧(苗)、机插服务,培育水稻育秧能力5万盘以上集中育秧基地1个。

(三) 推动早稻高质量生产,鼓励早稻种植户采用机插模式,建立早稻机插示范基地1

(四)建立山区梯田水稻机插技术应用示范基地1个。

   二、政策措施

(一)壮大机插服务能力,鼓励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机大户、种植大户开展水稻机插社会化服务。对年度水稻机插作业面积80亩以上的试点主体,给予一定作业奖励,奖励标准每不高于98。年度单机作业面积达到80以上,每台给予一次性奖励1800(享受报废更新补贴的不再奖励)

(二)扩大山区机插面积,鼓励方溪乡、石笕乡、大源镇、胡源乡、溶江乡、双溪口乡、三溪乡等7个机插薄弱乡镇,采取强村公司+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户(低收入户)等组合方式,采用小型插秧机+无人机吊装等生产方式,探索开展水稻机插扩面试点。上述乡镇,以乡镇为单位,(委托)指定实施主体,机插面积达30亩以上的,给予120/亩的奖励。

(三)提升育秧保障水平,鼓励农事服务中心开展集中育秧服务,提供工厂化育秧订单服务。对订单育秧量达到5万盘以上的农事服务中心,按实际订单量给予每盘2元奖励,实施早稻育秧育苗一体化服务的另外给予每盘2元补贴。单个主体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四)围绕“稻菜”轮作模式,鼓励建设集中育秧服务点,引进智能农业装备、技术提升机械化育秧、插秧智能化水平,统筹农机购置、报废更新、设施农业提升和产业项目资金,支持开展机械化育秧成套育秧装备、育秧盘、育秧棚、运输装备、智能作业装备、监测装备、数字化平台等建设。

三、组织保障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环节是水稻生产重要环节,是新质生产力的应用的重要表现,是药肥减量的重要措施,是增产增效的重要保障,要把推广水稻机插秧技术作为粮食生产和安全保障的重要工作内容。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农机和农技生产专家技术服务团队,科学制定机插目标任务、技术方案和工作推进方案,明确总体要求,职责分工,层层落实。

(二)深入宣传,强化引导。利用线上线下媒体平台以及水稻机插秧现场会、技术交流会等方式宣传水稻机插秧的优势和扶持政策,提高农民对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的认可度,为推进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充分发挥政策作用,拓展水稻机插应用与创新空间,引导种植主体采用水稻机插移栽技术;引导种植户与服务组织分工合作,开展水稻集中育插秧服务;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机插技术创新试验,完善机插作业自动化、数字化、无人化和作业质量监测体系建设,推动机插作业能力提升、机插作业水平提升,机插作业面积提升

(三)加强投入,强化保障

统筹项目资金粮食补助、项目扶持、购机补贴等资金,加大机插相关能力建设,用足用好省级试点补助资金,县级财政给予配套支持。视财力保障情况,本试点优先保障提升育秧保障水平、扩大山区机插面积,直到年度试点奖励资金发放完毕。

(四)明确对象,规范流程。机插作业试点实行名单制管理符合条件的主体自愿参与水稻机插秧作业试点。主体于3***日前填写申请表(附件2拟定年度机插品种及面积计划,向主体所在地乡镇街道提交申请,经所在乡镇街道初审推荐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后开展机插作业服务。参与水稻集中育秧服务的农事服务中心和7个机插薄弱乡镇,3**日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实施计划。年度试点实施计划由县农业农村局统筹安排后实施
   
 机插作业主体合理安排机插作业,按时间、地点,做好地块位置、作业时间、作业操作人等信息记录(附件3,鼓励有条件的主体拍摄机插作业前后地块变化情况,作为补充依据。各乡镇街道做好汇总审核,填写汇总表(附件5),对有疑问的面积进行抽查(附件4),核查无误并公示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根据汇总材料,将补贴资金统一发放至各机插作业主体银行账户

参与作业补贴的插秧机必安装作业监测终端,补贴面积以作业监测终端上传数据为准,作业监测终端因故障或信息缺等原因,记录作业面积有异议的,由属地乡镇(街道)核查确认,机插作业主体签字认可,作为作业面积补充依据。

方案2025    日起施行202511日至施行日期参照执行。

 

 

附件1缙云县水稻机插秧作业任务分配表.docx

2水稻机插秧作业补贴试点主体申请表.docx

3水稻机插秧作业记录表.docx

4缙云县水稻机插秧作业补贴核验表.docx

5水稻机插秧作业服务汇总表.docx

6  水稻集中统一育秧服务协议.docx


 

 

 

 

                                            缙云县农业农村局

                    2025324


征集部门:缙云县政府 发布日期:2025-03-25 截止日期: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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