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为加快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1﹞59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21〕54号)等规定,市住保房管局会同市级相关单位起草了《杭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管理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关于进一步明确本市非居住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水电气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关于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确保立法质量,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现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征集意见期限为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8月29日。您可通过以下途径将意见和建议向我局进行反映: 1. 通过传真,将书面意见和建议进行反馈,传真:0571-88232759;
附件:1.杭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管理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进一步明确本市非居住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水电气价格的通知.docx 3.关于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工作的通知.docx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2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