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高质量推进我市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依据中央下发的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结合实际情况,我办牵头起草了《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柳市镇等10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于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27日,以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联系地址:乐清市乐成街道宁康西路60号; 联系电话:0577-61887706; 电子邮箱:113136562@qq.com; 联系人:陈政栋。
附件1: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柳市镇等10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1:乐清市柳市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征求意见稿).xlsx
附件2-2:乐清市北白象镇、虹桥镇、芙蓉镇、雁荡镇、大荆镇、乐成街道、城东街道、城南街道、翁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征求意见稿).xlsx
附件3:起草说明.docx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5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