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进行政许可裁量权规范行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我局起草了《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审批等五个行政许可事项裁量权规范(征求意见稿)》,包含“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审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处理服务审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和“利用广场等公共场所举办文化、商业等活动许可”“工程渣土准运证许可”五个行政许可事项的裁量权规范。 本文件从2024年9月30日至10月30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10月30日17:00前将意见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以单位名义反馈的请加盖公章)书面反馈至我局。 联系人:赵巧英,联系电话:0571-85085145,邮箱:zqy_7875@163.com,通讯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H座209室。 附件:1.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 运输服务审批裁量权规范(征求意见稿)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审批裁量权规范(征求意见稿).doc 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处理服务审批裁量权规范(征求意见稿)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处理服务审批裁量权规范(征求意见稿).doc
3.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裁量权规范(征求意见稿)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裁量权规范(征求意见稿).doc 4.利用广场等公共场所举办文化、商业等活动许可裁量权规范(征求意见稿) 利用广场等公共场所举办文化、商业等活动许可裁量权规范(征求意见稿).docx 5.工程渣土准运证许可裁量权规范(征求意见稿) 工程渣土准运证许可裁量权规范(征求意见稿).doc 6.关于《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许可裁量权规范(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关于《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许可裁量权规范(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