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温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编制了《乐清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240116201@qq.com。 2.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浙江省乐清市晨曦路15号乐清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邮编3256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乐清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13日。
乐清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13日 乐清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docx
乐清市总体预案:起草说明(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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