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关于实施扶优育强上市发展三年行动的意见(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已于2023年3月11日起在市金融办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11日。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30天以上的公示期,截至4月11日,我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11号金华市金融办资本市场处,邮编321017。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发送至邮箱:zjjhsjrb@163.com。
联系人:汤建颖;电话:0579-82378770。
金华市金融办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