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科创生态体系,支撑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我局起草了《宁波市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形成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单位或个人可于2025年9月1日前填写《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3),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反馈表邮寄至:宁穿路2001号2号楼宁波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与产业化处收(邮政编码:315066,联系人:谢宇昊,联系电话:8929220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宁波市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反馈表发送至:944084161@qq.com,并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宁波市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征求意见”字样。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 宁波市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 宁波市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附件3 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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