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为深入贯彻《宁波市科技创新条例》,推动我市大型科研仪器的统筹管理,进一步提高开放共享水平,我局研究起草了《宁波市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形成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单位或个人可于2025年8月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向我局反馈: 1.传真:0574- 87910929 2.电子邮箱:3142316363@qq.com 3.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市科技局 4.联系人:孟老师 电话:0574-87910711 附件1.宁波市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wps
附件2.《宁波市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wps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