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创新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优化执法资源、完善协同机制,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12号)文件要求,起草了《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6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书面形式反馈至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处。 电子邮箱:841047002@qq.com; 联系人:李军军,0577-88968570;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858号311室。 附件: 1.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2.《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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