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以“有感服务、无感监管”引领市场监管现代化先行的理念,着力打造法治化、规范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合规企业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同步化解因违规注销产生的行政资源浪费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国市监注发〔2024〕5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拟订《瓯海区关于开展涉案企业“清源注销”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现将此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6月4日,为期30天。联系科室:瓯海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科(政策法规科),联系人:余陈雷,联系电话:88528137,电子信箱:ohsgbywk@126.com。 温州市瓯海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5年5月6日 附件1:瓯海区关于开展涉案企业“清源注销”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瓯海区关于开展涉案企业“清源注销”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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