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等有关规定,县司法局牵头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现行有效的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并起草了《关于公布2024年度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2月20日前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5年2月11日-2025年2月20日。 联系人:赵佳颖,联系电话:0575-86335019。 通信地址:新昌县人民中路212号社会治理中心三楼。
附件1关于公布2024年度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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