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在推动基层依法治理、服务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我局起草了《嵊州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指引》,主要内容包括聘任程序及条件,职责及权利、义务,工作方式,责任落实等。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2月13日前反馈给我局法律服务管理中心。 征求意见日期:2025年1月14日-2025年2月13日 联系人:魏莹莹 联系电话:0575-83111565 联系地址:嵊州市保婴路99号嵊州市司法局 嵊州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指引 村(社区)法律顾问是指接受村(社区)聘请,依据聘用合同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或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一、聘任程序及条件 (一)村(社区)法律顾问实行聘用制。各聘用单位可采取从业机构与个人申报、定向邀请与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依法、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鼓励村(社区)自主选聘法律顾问。聘任期限一般为一年。 (二)原则上,各村(社区)应至少聘请一名法律顾问。有条件的村(社区),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多名法律顾问。 (三)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2.具有较强的法律专业能力,一般应当担任执业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满两年; 3.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近五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以及律师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协会的行业处分; 4.熟悉市情、民情、社情,熟悉村(社区)工作规则,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5.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热心服务于社会公共事务,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6.聘用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各村(社区)最终确定的法律顾问人选,由所在律师事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所与村(社区)签订聘用合同,并经所在乡镇(街道)签署意见后报司法所备案。 二、职责及权利、义务 (一)根据村(社区)实际需求,法律顾问履行下列职责: 1.为村(社区)自治管理提供法律意见,主要包括: (1)升级转型为法审员,承担村(社区)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包括村级决策事项、村级合同和其他需要审查的关系村(居)民切身利益或关注度高的重大涉法事项; (2)帮助村(社区)起草、审核、修订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他规章制度; (3)为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协助; (4)为村(社区)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5)应村(社区)要求,帮助村(社区)起草、审查民事经济合同、接受委托参与项目谈判等非诉讼活动及诉讼活动; (6)协助村(社区)及时稳妥处理涉及村(社区)的重大敏感性、群体性案件(事件)。 2.为村(社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主要包括: (1)提供法律咨询,进行释法解疑; (2)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 (3)担任村(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包括居住在该村社的非嵊州籍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法律帮扶员,定期走访矫正对象一年不少于2次、走访住在辖区内的安置帮教对象一年不少于1次,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在线法律帮扶一季度不少于1次,开展安置帮教对象在线法律帮扶一年不少于1次,协助开展个案矫正及其他法律帮扶工作。 3.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主要包括: (1)配合乡镇(街道)、村(社区)、司法所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向基层干部和群众普及征地拆迁、婚姻家庭、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 (2)开展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法治讲座; (3)组织对辖区内所有“法律明白人”开展2次以上法治培训。 4.参与村(社区)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主要包括: (1)担任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成员,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 (2)为调解重大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 (3)协助村(社区)做好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村(社区)的人民调解员、网格信息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 除完成上述为村(社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中的第三点及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的任务外,原则上村(社区)法律顾问还需每年至少开展3次以上具体法律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法律意见、提供法律咨询、参与矛盾调解、开展合法性审查等)。 (二)村(社区)法律顾问在履行职责期间享有下列权利: 1.应邀参加或列席与所承担工作相关的会议等活动并获得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信息资料、文件; 2.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法律意见; 3.依委托参与对特定事项的调查、取证; 4.获得约定的工作报酬和待遇; 5.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提前解聘; 6.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活动所需的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 (三)村(社区)法律顾问在履行职责期间承担下列义务: 1.勤勉尽责,忠于职守,维护聘用单位的合法权益、形象和声誉,对出具的法律意见和所提供的法律服务的合法性负责; 2.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及所承担的工作内容; 3.不得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身份或利用在工作期间获得的非公开信息或者便利条件,为本人及所在单位或者他人牟取利益; 4.不得发表、散布有损党和政府声誉或者形象的言论; 5.不得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聘用单位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6.不得超越聘用单位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聘用单位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7.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法律顾问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村(社区)法律顾问与其所承办的聘用单位涉法事务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及时向聘用单位申请回避,并由聘用单位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 三、工作方式 (一)村(社区)法律顾问采用以下方式履行工作职责: 1.现场服务。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法治讲座,重点宣传解读涉农最新法律法规和当地党委政府政策措施等;每年对辖区内所有“法律明白人”开展法治培训不少于两次。 2.非现场服务。结合本辖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情况,充分运用电话、微信、智能法律终端等法律服务载体,提供在线咨询、普法信息线上推送和其他远程服务。对比较复杂、一时难以解答的法律问题,可以预约时间地点,采取电话联系或者实地咨询的方式为村(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二)村(社区)法律顾问在履职过程中,有权独立发表法律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施加干预,不得对法律顾问提出倾向性意见要求。 (三)村(社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应当以书面为主,因特殊原因用口头或电话等形式提供意见的重大涉法事务,应及时补齐书面手续,且应对提供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四)村(社区)需要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的,除紧急涉法事务外,应当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法律顾问提供相关资料。 法律顾问应按照要求时限完成法律服务工作,情况复杂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经聘用单位同意,可以延期提交书面法律意见。 (五)村(社区)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意见应当合法、及时、客观、公正,由本人署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所公章。 (六)法律意见书应当就下列事项提出明确意见: 1.主体是否适格; 2.程序是否合法; 3.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 4.适用法律依据是否准确; 5.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政策规定; 6.是否存在法律风险及防范法律风险的措施; 7.其他涉法问题。 (七)村(社区)采取会议形式咨询论证涉法事项的,法律顾问一般应当到会提供法律意见,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应当通过电话、网络等其他形式及时反馈。 涉及下列事项的咨询论证会,法律顾问必须到会。除紧急情况外,聘用单位一般应当至少在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通知法律顾问,并提供相关材料: 1.涉及村(社区)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大资产处置和重大民生事项的; 2.涉及村(社区)重大项目和重大合同洽谈的; 3.涉及村(社区)诉讼、仲裁案件的协商调解或者前期论证准备的; 4.其他重大涉法事务 (八)聘用单位对法律顾问提出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应当认真研究、综合分析,及时反馈处理情况。聘用单位应根据法律顾问的要求,如实反馈委托事项的事实经过,并配合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 法律顾问在履职过程中形成的相关工作成果,需要公开使用的,应当事先征得聘用单位同意。 四、责任落实 (一)村(社区)法律顾问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职业操守,造成聘用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依法追究聘请的法律顾问及其所在单位的法律责任。 (二 )村(社区)重大涉法事项,依照村(社区)有关规定应当听取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而未听取的事项,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不得作出决定。对于应当听取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而未听取,应当交由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审核而未落实,应当采纳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而未采纳,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村(社区)可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指引由市司法局负责解释,自2025年月日起施行。
附件一“三位一体”考核办法.docx
附件二 三位一体”考评表.docx
起草说明(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指引).docx
嵊州市司法局 2025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