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我局对2007年7月1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期间本部门制发、牵头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形成《诸暨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25年1月13日前),以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到诸暨市财政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联系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人民中路356号财税大楼; 联系电话:0575-87015925; 电子邮箱:812307188@qq.com; 联系人:王浩东
附件:
诸暨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起草说明.doc
诸暨市财政局 2025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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