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浙退役军人厅发〔2024〕36号)精神,结合我区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调整我区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我局起草了《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1月13日前反馈相关意见至柯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工作科。联系人:孙哲君,联系电话:0575-84138285,联系地址:柯桥区公共服务大楼1819室。
附件: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起草说明.docx
绍兴市柯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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