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浙江省重点领域清洁运输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和《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推动我省货物运输结构清洁化,促进交通运输减污降碳,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重点领域清洁运输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拟会同省级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实施。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0月18日前反馈我厅。

联系电话:0571-28065526,28172887

传真:0571-28869121

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邮编310012

电子邮箱:loufy@zjepb.gov.cn


附件:

1.浙江省重点领域清洁运输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浙江省重点领域清洁运输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相关附件:

附件1《浙江省重点领域清洁运输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浙江省重点领域清洁运输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征集部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日期:2024-09-18 截止日期: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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