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国家节水型城市建设成果,规范定额(计划)用水管理,科学合理指导我市用水指标调整、节水评估考核等工作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温州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我局组织起草了《温州市用(取)水定额(2022)(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4年1月22日前反馈至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陈树;
联系电话:0577-88086911;
邮箱:185295360@qq.com。
附件:
1.《温州市用(取)水定额(2022)》(征求意见稿).docx
2.《温州市用(取)水定额(2022)》起草说明.docx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月11日
关于《温州市用(取)水定额(2022)》(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温州市用(取)水定额(2022)》(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1月11日-1月22日期间在温州市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工作的大力支持。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