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公开征求《<金华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意见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合法、适当地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我局对市政府规章《金华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起草制订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6日。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http://xzzfj.jinhua.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人民西路320号),邮编:321001。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540582381@qq.com。

联系人:陆畅   联系电话:82103688                           

附件:1.<金华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金华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

行政违法行为

法定依据

裁量阶次

适用条件

裁量基准

(金华)对已经建成或者投入使用的停车场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做他用的行政处罚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擅自将已建成但未投入使用的停车场改作他用的,由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轻微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属于首次违法

2.危害后果轻微

3.在规定期限内改正

不予处罚

一般

在责令期限内改正

可以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严重

造成危害后果

可以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金华)对公共停车场经营管理者服务不规范的行政处罚

第四十条第二款 公共停车场经营管理者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轻微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属于首次违法

2.危害后果轻微

3.在规定期限内改正

不予处罚

一般

在责令期限内改正

可以处1000元罚款

严重

造成危害后果

可以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金华)对设置影响公共停车泊位使用障碍的行政处罚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项规定,设置影响公共停车泊位使用的障碍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轻微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属于首次违法

2.设置可随时移动的临时性障碍

3.经提醒后立即纠正

不予处罚。

一般

拒绝纠正或者提醒后再次设置

可以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设置相对固定、单人无法随时移动的障碍,影响公共停车泊位使用

可以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严重

设置相对固定、单人无法随时移动被处罚后再次设置

可以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金华)对损毁道路停车 泊位设施、设备或者损毁、移动、涂改道路停车泊位标识、标线的行政处罚

第四十三条第二款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损毁道路停车泊位设施、设备或者损毁、移动、涂改道路停车泊位标识、标线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轻微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属于首次违法

2.可以当场恢复

可以处200元罚款

一般

属于首次违法但无法当场恢复的,或者被再次查获但能当场恢复的

可以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严重

再次查获但无法当场恢复

可以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金华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起草说明

一、制定背景

《金华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有关要求,设区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或者修改后六个月内,市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应配套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因此,为保障金华市机动车停车场执法工作的全面准确性,防范自由裁量权空间过大,对《金华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中行政处罚裁量权进行梳理、规范。

二、制定的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的要求,根据《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实施规则(试行)》,以及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领域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同时参照国家和省级相关领域现有行政处罚细化标准,对行政处罚事项的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处罚标准等进行细化量化规定。

三、起草过程

8月底上网征求意见,向规划部门、公安部门等职能部门书面征求意见。

四、主要内容

《<金华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主要涉及4个处罚事项,其中资规部门1项,城市管理部门1项,城市管理及公安部门2项。

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划分若干裁量等级和档次,并列明每个档次处罚的具体标准,使裁量权基准更具合法性、合理性和公平性,为今后我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实施行政处罚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行政处罚执法依据。



附件:

《金华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docx

《金华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起草说明.doc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8月28日



征集部门: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 发布日期: 2023-08-28 截止日期: 202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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