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做好乐清市新市民积分志愿与积分赠书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进一步优化乐清市新市民管理服务工作,为进一步优化乐清市新市民管理服务工作,让新市民更好的融入乐清城市生活。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和《乐清市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细则》(乐政办发〔202240号)文件精神,起草了《关于做好乐清市新市民积分志愿与积分赠书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至乐清市新居民服务中心。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8日。

联系方式:市新居民服务中心 0577-61887205。

联系人:陈永耀

附件:关于做好乐清市新市民积分志愿与积分赠书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乐清市新居民服务中心

2023年8月17日    

关于做好乐清市新市民积分志愿与积分赠书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乐清市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乐政办发〔2022〕4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化细化新居民服务工作,提升当年有效积分的含金量,特推出乐清新市民积分赠书与积分志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在我市办理了《浙江省居住证》,且当年有效积分达(含)20分以上的新市民。

二、申请途径

(一)申请人下载“浙里办”APP,搜索 “浙里新市民” (乐清市)平台,点击进入“我的积分”社会公益项和其他项上传积分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请人完成积分申请后,通过“浙里新市民”(乐清市)平台进入积分赠书模块提交申请

(三)后台管理人员进行审核确认。

(四)发送确认短信提醒申请人员。

三、名额及发放方式

积分赠书名额共100个。每个名额可获赠价值100元的新华书店书票。按申请人的申请先后顺序发放,每位申请人每年限申请一次。申请额满后,次月统一发放。

新市民持个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至市新居民服务中心领取书票。地址:乐清市乐成街道人民路2号6号楼二楼,联系电话:61887205。

四、积分志愿

新市民可通过积分志愿获得当年有效积分。当年有效积分由社会公益当年有效积分、留乐过年积分组成。社会公益当年有效积分总分30分,其中:市级10分,乡镇(街道)级20分(赋分详见《乐清市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细则》),留乐过年积分5分。社会公益当年有效积分通过积分志愿(市级和乡镇级两个应用)获取。新市民通过积分志愿板块进行志愿服务活动申请,获得批准后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可分别获得市级和乡镇(街道)级当年有效积分。

乡镇(街道)级志愿服务活动材料由所属辖区的乡镇(街道)消防站或禁毒办盖章确认,市级志愿服务活动材料由市新居民服务中心审核确认。

当年有效积分次年清零。

五、实施时间

1.积分赠书申请端口于2023年9月1日开放,直至新一轮积分赠书申请开始。额满关闭积分赠书端口。

2.积分志愿申请端口于2023年9月1日开放。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积分赠书与积分志愿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把关,及时办理。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乐清市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认真做好积分申请对象的材料核查工作。申请、受理和核查等工作要严格按照申请程序和规定的时间完成。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做好政策宣传与解释工作,帮助新市民了解政策、运用政策。要扩大积分制管理政策宣传的范围,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参加积分申请活动。

 

 

 

                               乐清市新居民服务中心

                                    2023年8月15日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做好乐清市新市民积分志愿与积分赠书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docx

发布日期:2023-08-18 截止日期:202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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