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衢州市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程序规定(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保证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的质量,提高市域治理能力和法治化水平。近日,市司法局在深入调研、评估论证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衢州市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程序规定(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现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和修改条文对照表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衢州市司法局立法处(仙霞中路36号行政中心4号楼409室,邮编:324000)。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qzsdflf@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0日。 联系人:叶慧香 联系电话:3083618
《衢州市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程序规定(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衢州市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程序规定(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衢州市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程序规定》修改条文对照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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