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宁波市专家服务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250484918@qq.com 2.联系电话:0574-83867538 3.传真:0574-87116137 4.地址:宁波市和济街95号,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
附件1《宁波市专家服务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宁波市专家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起草说明 .docx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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