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数字化改革质效,护航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建设“枫桥式”企业线上服务应用。现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2023年7月7日到8月6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事项有建议和意见,请于8月6日前以电话或书信方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反映人应提供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 附件:“枫桥式”企业线上服务介绍材料.doc 枫桥护企在线-手机端操作手册.docx
联系人:郭明泽,联系电话:0575-87193826
诸暨市公安局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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