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普陀山镇人民政府公开征求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72号)的规定,我镇对2023年4月30日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核,决定继续有效6件。现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为七个工作日(2023年6月30日-2023年7月8日)。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网页留言或电话反馈。联系地址:普陀山镇人民政府(梅岑路119号);联系方式:0580-6206730。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 2. 普镇政〔2021〕12号关于印发《普陀山镇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doc 3. 普镇政〔2021〕43号关于印发《普陀山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docx 4. 普镇政〔2022〕6号关于印发《普陀山镇经济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及财务管理若干制度(试行)》的通知.docx 5. 普镇政〔2022〕7号关于印发《普陀山镇村级小微工程建设项目自行组织发包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6. 普镇政〔2022〕20号关于调整《非普陀山籍学生入学(园)管理意见》的通知.docx 7. 普镇政〔2022〕35号关于印发《普陀山镇社区环境全域提升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doc
舟山市普陀区普陀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30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征求意见稿) 序号 | 文号 | 题目 | 1 | 普镇政〔2021〕12号 | 关于印发《普陀山镇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 2 | 普镇政〔2021〕43号 | 关于印发《普陀山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 3 | 普镇政〔2022〕6号 | 关于印发《普陀山镇经济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及财务管理若干制度(试行)》的通知 | 4 | 普镇政〔2022〕7号 | 关于印发《普陀山镇村级小微工程建设项目自行组织发包管理办法》的通知 | 5 | 普镇政〔2022〕20号 | 关于调整《非普陀山籍学生入学(园)管理意见》的通知 | 6 | 普镇政〔2022〕35号 | 关于印发《普陀山镇社区环境全域提升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