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新昌县民办博物馆扶持办法》(修改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请于该文件公开征求意见之日起30日内反馈至县文广旅游局,30日以后反馈的,在该文件当次制定中将无法采纳,但会在今后该文件再次修订时予以研究。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反馈,在线提交建议意见,我局将及时回复。 2.通过书面信件反馈,来信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并且在信封上标注“关于《新昌县民办博物馆扶持办法》(修改意见稿)的建议意见”字样,通讯地址: 新昌县文化广电旅游局,邮编: 312500 3.通过拨打电话反馈,联系电话: 0575-86621615 新昌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6月23日
《新昌县民办博物馆扶持办法》(修改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新昌县民办博物馆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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