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天台县人民政府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关于调整天台县人民政府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创新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优化资源统筹,破解乡镇(街道)“看得见、管不着”的问题,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专业化、现代化水平,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现将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起草的《关于调整天台县人民政府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全文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

公开征求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征求意见期间,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反映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天台县赤城街道工人东路151号

联系人: 徐忆

电话:0576-89356721


附件1《关于动态调整赤城街道等10个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调整天台县人民政府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告》的起草说明.docx


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





征集部门:天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5-30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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