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农业投入化肥定额制实施,减少化肥使用量,提高耕地土壤肥力、农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水平,促进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浙农专发〔2020〕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金华市婺城区财政补助商品有机肥推广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金华市婺城区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www.wuch.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农业农村局(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207975356@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 联系人:潘奕旻 联系电话:0579-82363139 附件:金华市婺城区财政补助商品有机肥推广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金华市婺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6日 金华市婺城区财政补助商品有机肥推广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金华市婺城区财政补助商品有机肥推广项目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