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共享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规范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引导市民文明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起草了《诸暨市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04月06日前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也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3年03月24日至2023年04月06日; 联系人:周香,联系电话:0575-89093989; 通信地址:诸暨市环城东路968号。
附件:1. 起草说明.docx 2. 《诸暨市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