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现将《温州市鹿城区征收改造范围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网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30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截止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1.电话号码:0577-59397361; 2.传真号码:0577-59397502; 3.电子邮箱:czc@lucheng.gov.cn; 4.通信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707号康宏大厦7-8楼,鹿城区城乡改造和编研中心,邮编325000。 附件: 《温州市鹿城区征收改造范围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温州市鹿城区征收改造范围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处理办法》的起草说明.docx 鹿城区城乡改造和编研中心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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