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缺牙修复服务,促进口腔种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精神,贯彻落实《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口腔种植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按照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相关规定,我局起草了《关于规范口腔种植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3月17日(周五)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反馈至我局医药价格和采购处。以单位名义提出的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加盖公章。
联系人:应林烨 联系电话:0579-83470221 传真0579-83471317, 电子邮箱:jhybjjcc1811@163.com, 联系地址:金华市医疗保障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邮编:321017)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2日
附件: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口腔种植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口腔种植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关于规范口腔种植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3月2日在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bj.jinhua.gov.cn/art/2023/3/3/art_1229497740_46591.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第十二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15天的公示期,截至3月17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医疗保障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邮编:321017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jhybjjcc1811@163.com
联系人:应林烨 联系电话:0579-83470221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