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于2022年11月3日在http://sthjj.jinhua.gov.cn/art/2022/11/3/art_1229497743_44487.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15日的公示期,截止11月18日,我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21楼;邮编:321017;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96444542@qq.com。
联系人:金丹华;联系电话:0579-82468167。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