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 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环保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我局对2022年10月31日以前制定或联合制定的2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并清理。经清理,继续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3件,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58号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处,邮编:321017。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96444542@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   

 附件:1.继续保留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3件)

2.修改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3.废止或失效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6件)

 联系人:金丹华        联系电话:82468167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3日

附件: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附件.doc

起草说明.docx


征集部门: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2-11-03 截止日期:2022-11-18
*为必填项
提出问题和建议:
(请举例说明)    
*
图形验证码: *
提交成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