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岭南乡人民政府起草了《岭南乡2021年度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7月30日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单位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单位,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附件:
《岭南乡2021年度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意见征求稿.docx
关于《岭南乡2021年度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起草说明.docx
政策依据.rar
《岭南乡2021年度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已于2021年7月12日-2021年7月30日完成公众意见征集,共收到0条意见(包括网络、电话、信函等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