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补偿活动,保障征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由区建设局牵头完成《上虞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实施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3月10日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局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1年2月8日-2021年3月10日 联系人:俞晓笑,联系电话:0575-82209586 通信地址:上虞区百官街道江东路119号 附件: 上虞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实施办法(意见征求稿).docx 上虞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实施办法起草说明.docx
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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