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义乌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投放运营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制定了《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义乌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投放运营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义乌政府门户网站,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交通运输局409室(地址:义乌市北苑路150号,邮编:322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ywsjtj@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2日。

联系人:宋仙芳

联系电话:85562210

附件:征求意见稿.docx

起草说明.docx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2日        


征集网站: 义乌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7-02 截止日期: 2025-07-12
关于《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义乌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投放运营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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