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义乌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投放运营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7月3日至7月11日在义乌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7月12日,我单位共计收到3条反馈,建议对《义乌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投放运营实施方案》终止实施并进行修改。我局认为与方案废止类同,故不予采纳。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ywsjtj@163.com;
2.通过信件邮寄到义乌市交通运输局409室(地址:义乌市北苑路150号,邮编:322000);
联系人:宋仙芳 联系电话:0579-85562210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