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法性前置审查工作要求,我中心起草了《关于废止〈关于促进“一江两岸”总部楼宇招商引资的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规范制发流程,进一步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特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5年8月15日止。 联系人:徐梦莹 联系电话:0575-82195691 公示日期: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15日 附件:1.关于废止《关于促进“一江两岸”总部楼宇招商引资的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废止《关于促进“一江两岸”总部楼宇招商引资的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的起草情况说明
绍兴市上虞区投资促进中心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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