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共享电单车服务质量,规范企业运营,加强骑行安全和停放秩序管理,促进行业优胜劣汰,提升城市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和《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8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嵊泗县交通运输局反映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特此公告。 联系人:徐斌 联系电话:0580-5082370 联系单位:嵊泗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嵊泗县菜园镇金沙路1号 传真号码:0580-5082370 邮编:202450
嵊泗县互联网共享电单车服务质量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嵊泗县互联网共享电单车服务质量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起草说明.doc
关于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公开征求意见期限的情况说明.wps
嵊泗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月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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