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温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温政发〔2019〕7号)要求,制定《乐清市民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8月7日前,反馈至市民政局办公室。 反馈意见方式:书面、网页留言或电话 联系电话:0577-61880235 联系人:陈丽丽 联系地址:乐清市城东街道伯乐东路888号A203
关于公布乐清市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起草说明)关于《乐清市民政局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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