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局起草了《绍兴市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4月9日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局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1年3月2日-2021年4月9日 联系人:胡剑 联系电话:0575-88033162 电子邮件:386805197@qq.com 联系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278号新泽大厦2206室 附件:绍兴市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0210512关于《绍兴市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规定》起草情况说明.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