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绍兴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绍政发〔2015〕42 号)和《越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意见》(越政办发〔2021〕7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2025年度越城区鉴湖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项目“乌龙山南侧破损山体修复工程”进行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在意见征求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越城区鉴湖街道办事处提出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8月20日; 邮寄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南路延伸段鉴湖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沈同志,联系电话:0575-88311330 起草说明.docx
项目概况.docx
绍兴市越城区鉴湖街道办事处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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