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采挖砂石土管理,规范工程采挖砂石土资产的处置,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起草了《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动用砂石土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8月20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8月20日前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王剑波 联系电话:0576-89933027 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东门北路235号 附件:《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动用砂石土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21日 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动用砂石土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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