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养老服务“爱心卡”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民养〔2024〕87号)和《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健全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浙民养〔2024〕8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爱心卡”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建立准入退出流程制度,确保“爱心卡”养老服务专业、可靠、可持续,引导老年人选择优质养老服务机构,切实提升老年人获得感。现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爱心卡”养老服务机构白名单制度。现就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各乡镇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7月7日(周一)前将意见反馈单(附后)盖章后通过浙政钉反馈至县民政局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联系人:林春苗,联系方式:13868456922(656922)。 平阳县民政局 2025年7月1日
平阳县”爱心卡“养老服务机构白名单制度(征求意见稿).docx
征求意见反馈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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