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探索建立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和维修维保体系,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实施意见》(浙政发办〔2020〕85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实施意见》(浙建〔2021〕15号)等有关规定,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绍兴市“好房子”项目试点开展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拟与市金融监管分局共同发文。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7月29日前通过本页面“我有意见”反馈,我局将及时回复,也可通过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时间: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31日 联系人:王浩杰,0575-85117619 通信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5号 绍兴市“好房子”项目试点开展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起草说明.docx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