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进一步规范耕地开垦费和补充耕地资金的收缴和使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耕地开垦费等有关政策的通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强耕地开垦费和补充耕地资金收缴与使用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关于加强耕地开垦费和补充耕地资金收缴与使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若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征求意见期限内将意见书面反馈至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征求意见期限: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28日 联系(邮寄)地址:乐清市乐成街道宁康东路98号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19办公室,邮政编码:325600 联系人:吴晓威 联系电话:0577-62592656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25日
关于加强耕地开垦费和补充耕地资金收缴与使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关于加强耕地开垦费和补充耕地资金收缴与使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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