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有关决策部署,完善宁波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相关机制,适应新形势下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需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对《宁波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为切实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相关政策的科学性,提高管理办法的严肃性和公开性,现将《宁波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诚请广大市民建言献策。 一、公示内容 《宁波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二、公示地点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三、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7月16日,共计30天。 四、公示意见及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公示意见收集截至日之前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征询表”可在公示网站下载。 1、传真号:0574- 89180649 2、电子邮箱:312398023@qq.com 3、邮寄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松下街595号住建大厦1311室,请注明“宁波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公众意见”字样(递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宁波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2.公众意见征询表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