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乡村地区建设,规范乡村规划管理,落实管控要求,实现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规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起草了《温岭市“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6月3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6月3日前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林苗 联系电话:0576-89933731 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东门北路235号 附件:1.关于《温岭市“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试行)》起草说明 2.《温岭市“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22日 《温岭市“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试行)》起草说明.doc
《温岭市“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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