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老年食堂食品加工操作流程,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增强社会公众对老年食堂的信任度和满意度,制定《2025年舟山市老年食堂“阳光厨房”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广大市民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并说明理由。 因老年食堂“阳光厨房”建设工作时间要求紧迫,缩短公开征求意见时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5年5月8日至5月16日。
《2025年舟山市老年食堂“阳光厨房”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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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8日 2025年舟山市老年食堂“阳光厨房”建设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持续提高“阳光厨房”在养老助供餐领域的覆盖面,保障养老助供餐机构食品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聚焦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助餐服务需求,以保障老年群体“舌尖上的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推进老年食堂“阳光厨房”建设,旨在进一步规范老年食堂食品加工操作流程,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增强社会公众对老年食堂的信任度和满意度。同时,以“阳光厨房”建设为契机,进一步优化老年食堂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营造安全、健康、舒适的就餐环境,切实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助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施。 二、工作目标 按照“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长效化运作”要求,在全市养老机构、乡镇(街道)居家养老中心、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等老年食堂分类建设“阳光厨房”,2025年实现老年食堂“阳光厨房”建设全覆盖;2025年后新增老年食堂必须符合标准同步建成“阳光厨房”。 三、工作步骤 (一)确定对象。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面开展老年食堂排摸的基础上,确定2025年开展“阳光厨房”创建的老年食堂名单(详见附件1)。(4月15日前) (二)对标建设。各县(区)、功能区指导老年食堂对照标准进行“阳光厨房”建设(创建标准详见附件2),确保高质量完成后厨提升、设备安装、信息公示、数据应用等工作。(6月15日前) (三)组织验收。各县(区)、功能区民政部门积极联动市场监督部门进行全覆盖现场验收,对达不到标准的一律不予通过,确保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完成。(6月30日前)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协同推进。各县(区)、功能区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无缝对接,共同推进我市“阳光厨房”建设工作,齐心协力把老年食堂“阳光厨房”建设这一民生实事做实做好。 (二)把控工作进度。各县(区)、功能区要提前谋划,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细化建设任务时间节点,落实责任人,高标准、严要求开展老年食堂“阳光厨房”建设工作;要按照项目化、清单式管理大力推进,力争全面快速完成老年食堂“阳光厨房”建设。 (三)落实资金补助。对“阳光厨房”建设验收通过的老年食堂市级财政根据养老机构1.5万元、服务中心1万元、“幸福食堂”1万元、照料中心0.5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其余部分由属地财政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助。 (四)营造宣传氛围。各县(区)、功能区要围绕人民群众所需所盼所感,加强总结提炼工作中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多渠道、多角度、多频次宣传报道工作进展、成效,将好的经验做法在报纸、电视、广播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全面提升社会和群众的感知度、获得感和满意度。
附件:1. 2025年舟山市老年食堂“阳光厨房”创建名单.wps 2. 养老机构、居家养老中心、居家养老照料中心食堂“阳光厨房”建设标准,“幸福食堂”“阳光厨房”建设标准.wps 3. 2025年舟山市“阳光厨房”建设进度表.wp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