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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玉环文旦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进一步统筹支农项目资金,保障玉环文旦产业建设高效推进,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玉环文旦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公开征求意见1个月,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5年5月28日前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至玉环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联系人:耿芳,联系电话:0576-87352760,通讯地址:台州市玉环市玉城街道玉兴东路98号

       《玉环文旦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玉环文旦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起草说明.doc

玉环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4月28日    

  

玉环文旦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进一步统筹支农项目资金,保障玉环文旦产业建设高效推进,根据《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玉环文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玉政发〔2023〕26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推进玉环文旦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管理,主要扶持对象为从事玉环文旦全产业链相关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公司、村集体等生产经营主体,服务玉环文旦产业开展先进适用技术应用和品牌宣传的农技推广机构及相关市场主体,以及实施文旦产业公共服务或基础设施建设的乡镇(街道)、村集体、农业开发公司、国有农场、文旦产业协会等。

二、申报类别和扶持标准

玉环文旦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分为品质提升类、品牌培育类、产业链延伸类和产业要素保障类,对相关项目根据申报内容及投资建设情况予以补助,同一申报项目按最高补助标准执行,避免重复补贴。对列入玉环文旦“1310X”规划范围内的区域优先补助。项目资金补助比例不超过当年实际投资额的60%(省级以上资金按省有关规定比例执行),国有企业、乡镇(街道)、村集体实施的公益类基础设施项目补助比例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90%,涉及村级重大项目的,需按相关规定进行项目审核、备案。资金安排除符合《意见》中的要求,以下项目验收(审核)还需符合的条件:

(一)文旦品质提升类

1、玉环文旦扩面项目。当年新发展种植或老园更新换种玉环文旦连片面积20亩及以上,园相整齐,幼苗或老园嫁接成活率达90%以上,经验收合格的,20亩≤连片面积<50亩的,按每亩10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连片面积≥50亩,按每亩12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限补120万元。

2、标准化精品果园项目。建设高标准绿色生产样板基地,建成精品果园连片面积50亩及以上,园地相对集中连片,园内水、电、路设施完善,园相整齐;栽培管理实行病虫害绿色防控、土壤改良等技术;鼓励发展机械化省力化操作模式,支持智能化农业结合试验示范;果园要求平均亩产量2吨以上,一等果率65%及以上;高标准绿色生产精品园示范带动作用较强。项目经验收合格的,按照投资金额予以一定补助;对建设省级及以上文旦产业标准化示范区的,按一事一议进行补助。

3、现代化果园项目。连片面积15亩以上,建设内容至少需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包括标准化大棚、水肥一体化、农业补光、产地冷链、环境控制、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配套设施建设;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包括对路、沟、渠及排、蓄、灌等农业基础设施进行宜机化改造,因地制宜建设田间路和生产路,实现地块互联互通、土地平整优化、沟渠设置合理,推进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提档升级;设施装备提升,包括建设基地库棚房、水电、场地等配套设施,基地网络升级换代与普及覆盖,配置物联网等自动感知终端设备,引进先进适用且急需紧缺的农机装备,开展丘陵山区适用的小型农机试验示范与应用推广等;农艺农机融合新技术、新机具、新模式试验示范,现代工程技术、生物技术应用,信息监测、环境控制等数字化技术应用。项目经验收合格的,按照投资金额和建设内容情况予以补助。

4、文旦种苗繁育基地项目。建成文旦脱毒种苗繁育基地面积5亩及以上,基地年出苗能力10万株及以上,配有专业的技术人员。项目经验收合格的,按照投资金额予以补助,最高限补50万元。

5、果品质量安全提升项目。开展绿色优质生产基地建设,对新评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A级、B级、C级的农业生产主体,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对新评为省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生产主体,给予奖励1万元。对新申报认证绿色、有机食品成功的,按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每个3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对通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续展的,每个奖励1万元。

(二)文旦品牌培育类

1、采后处理中心建设项目。建立标准化采后处理中心,场地面积500平方米及以上,配备自动化无损伤数字分拣机等设备,实行分级包装、差异化品牌销售。项目经验收合格的,按照投资金额予以补助,最高限补150万元。

1、龙头示范培育项目。重点培育龙头示范基地、龙头企业或全链综合示范园,要求位于文旦优质主产区内,生产面积100亩以上,包括但不限于文旦生产基地建设、采后包装储存基地建设、加工基地建设、农文旅等全产业链各环节进行高标准建设。要求当年投资额达100万及以上,主体总资产规模达4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200万元及以上。项目经验收合格的,根据投资金额和建设内容情况,按一事一议予以补助。

2、品牌文化培育项目。探索文旦产业农文旅融合创新,包括农耕文化挖掘、出版有关书籍、音像资料、编排有关文艺节目等,对构建地域特征明显、产品特色鲜明、底蕴深厚的品牌文化价值体系有推动作用。项目经验收合格的,按一事一议进行补助。

3、文旦宣传推广项目。开展玉环文旦品牌宣传活动,包括开展宣传推介、举办活动比赛、建设文旦展示厅、媒介广告宣传等有助于提升品牌影响力的项目。项目经验收合格的,按照投资金额和宣传内容情况,按一事一议予以补助。

(三)文旦产业链延伸类

1、文旦加工产业项目。对当年新增文旦加工生产线、引进先进加工设备,并成功将研发产品推向市场,项目经验收合格的,按一事一议予以补助;对当年加工产品已投入市场且玉环文旦收购量达到100吨及以上,按照文旦原材料收购量给予每吨100元补助,最高限补20万元。

2、农文旅融合项目。推动文旦主产区美丽田园建设及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包括文旦主题精品旅游线路、文旅体验研学线路、休闲采摘基地建设等。项目经验收合格的,根据投资建设情况予以补助,最高限补200万元。

3、社会化服务项目。建立多功能类型的文旦产业社会化服务机构,包括场所建筑及配套设施建设、农机设施装备购置及其他开展农事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仪器购置等。项目经验收合格的,按一事一议进行补助。

(四)文旦产业要素保障类

1、专业人才培育项目。对玉环文旦产业相关的经营主体引进全日制本科、硕士或博士,且该人才服务推动玉环文旦高质量发展满1年以上的,对每家主体按引进人才学历分别予以一次性补助1万/人、3万元/人、5万元/人;对获得中、高级职称的农户一次性奖励0.5、1万元/人;对列入玉环文旦“1310X”计划重点培育对象的予以一次性奖励0.1万元/人。

三、项目监管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负责本辖区内项目的推荐、初审和监管,及时处置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项目建设主体须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实施,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不得擅自变更建设主体及内容,确需变更调整的,应按相关程序办理。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项目实施管理跟踪和技术指导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项目监督检查,督促项目主体按要求落实建设任务。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做好自查自验工作,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审核)。

四、项目验收

项目验收(审核)内容包括:项目实施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及使用管理情况、项目管理及建设资料整理情况以及其他需要验收的内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验收不予通过:

(一)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申报实施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多头申报,套取项目补助资金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调整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等,涉及金额大、造成重大影响的;

(三)被相关部门查处,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四)申请验收资料方面存在严重缺失的;

(五)项目建设主体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理的;

(六)存在其他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

五、附则

办法涉及的补助奖励按照不重复原则执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征集部门:玉环市政府 发布日期:2025-04-28 截止日期:202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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