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耕地开垦费收缴和补充耕地资金标准的通知》于2025年4月21日http://www.dongyang.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30天的公示期,截至5月22日,我单位共计收到2条反馈意见,意见未采纳的有2条,相关意见如下:
文件名称 | 《关于进一步明确耕地开垦费收缴和补充耕地资金标准的通知》 |
起草部门 | 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序号 | 送审文件所涉条款及内容 | 公众意见 | 采纳情况 | 未采纳理由及依据 |
1 | 《关于进一步明确耕地开垦费收缴和补充耕地资金标准的通知》 | 不得占用耕地建房,开荒补贴,给现有农民固定征地费用,做好灌溉水利的储水作用! | 不采纳 |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耕地开垦费等有关政策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通知,本通知不涉及上述意见相关内容。 |
2 | 《关于进一步明确耕地开垦费收缴和补充耕地资金标准的通知》 | 一、明确国家统筹指标使用规则,建议对省级以上重大项目使用国家指标设定比例上限,防止耕地占补平衡过度依赖指标调剂。二、建议建立耕地质量等级动态调整机制,每三年开展耕地等别复评,确保征收标准与耕地生产力相匹配。三、强化资金监管措施,在第五条补充专项审计条款,要求自然资源部门按年度公示资金使用明细,接受社会监督。四、完善豁免条款实施细则,建议明确农民自建房用地面积认定标准,补充"一户一宅"合法性审查程序,防范违规占地风险。五、建议设置耕地开垦费梯度奖惩机制,对超额完成耕地保护任务的镇乡给予20%资金返还奖励。 | 不采纳 |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耕地开垦费等有关政策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通知,第二点、第四点、第五点本通知不涉及上述意见相关内容;第一点、第三点本通知已明确。 |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东阳市江北街道艺海北路308号,邮编:322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575775329@qq.com。
联系人:何国华; 联系电话:0579-86869233
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