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开征求《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龙洲街道等六个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开征求《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龙洲街道等六个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部署要求,纵深推进为基层减负工作,进一步完善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符合乡镇(街道)特点的执法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拟重新调整赋权乡镇(街道)处罚事项(详见附件),现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有关要求,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5月19日前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秘书科。

联系人:金嘉琪,联系电话:0570-7110173

邮箱:17769551529@163.com

联系地址(邮寄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龙洲街道龙翔路398号综合行政执法局


 

附件1: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龙洲街道等六个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龙洲街道等六个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的起草说明.docx


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4月17日


附件2

关于《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龙洲街道等六个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基本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等文件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结合乡镇(街道)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龙洲街道、东华街道、小南海镇、湖镇镇、溪口镇、塔石镇六个乡镇(街道)赋权执法事项进行调整。

二、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实践,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浙江的光荣而重大的改革任务。龙游县坚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站在更高层次来审视、谋划、推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2021年5月8日,龙游县在全省率先将659项行政处罚事项赋权给湖镇镇人民政府行使。2021年10月25日,将562项行政处罚事项赋权给龙洲街道办事处行使,将563项行政处罚事项赋权给东华街道办事处行使,将579项行政处罚事项赋权给小南海镇人民政府行使,将563项行政处罚事项赋权给塔石镇人民政府行使,将563项行政处罚事项赋权给溪口镇人民政府行使。行政执法事项在赋权乡镇(街道)实践两年多来浮现出一系列的问题和不同呼声,为推动行政执法事项在赋权乡镇(街道)“放得下,管的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等文件要求,并结合湖镇镇、龙洲街道等六个乡镇(街道)赋权执法事项实际运行情况,2024年12月17日,龙游县完成对湖镇镇、龙洲街道等六个赋权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首次动态调整,保留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10个领域145项行政执法事项。现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决定对龙洲街道、东华街道、小南海镇、湖镇镇、溪口镇、塔石镇六个赋权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进行调整。

三、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充分结合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职能、经济发展实际、人员力量配置和可承接能力,将易发现易处置、专业要求适宜、乡镇(街道)日常管理过程中迫切需要的行政执法事项科学赋权给乡镇(街道)。

四、拟规定的主要制度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业务主管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源头监管和协调指导,依法履行政策制定、审查审批、批后监管、协调指导等职责,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同时要加强乡镇(街道)案件办理的日常指导和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基层办案和执法规范化水平。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征集部门:龙游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5-04-17 截止日期:202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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