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住宅物业承接查验行为,保障物业服务质量,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承接查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建设局起草了《诸暨市住宅物业项目承接查验实施细则(试行)》,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4月21日前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也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21日; 联系人:周吉良,联系电话:0575-87265525 通讯地址:暨阳街道永昌路8号 (起草说明)《诸暨市住宅物业项目承接查验实施细则(试行)》.docx
《诸暨市住宅物业项目承接查验实施细则(试行)》意见征求稿.wps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