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绍兴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绍政发〔2015〕42 号)和《越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意见》(越政办发〔2021〕7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2025年度越城区东浦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项目“东浦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提升项目”进行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在意见征求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越城区东浦街道办事处提出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3月22日至2025年4月21日; 邮寄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东浦街道耶溪路621号东浦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王同志,联系电话:0575-85199612,骆同志,联系电话:0575-88778508 起草说明.docx
项目概况.docx
东浦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21日 |